第119节(1 / 2)

帝女无疆 柏夏 1438 字 1个月前

卷三 美人冠玉 番外 夜九

雪国是帝宴赐予大地的一处奇景,依托碧海沧渊的庇佑,雪国的四周是冰天雪地,万物不春,故鲜有人烟。这里没有太阳,有的只是一颗颗冰晶凝成的夜明珠,为雪国带来荧荧光明。雪国的子民就是那洋洋洒洒飘散的雪花,他们落在地上,闲散安逸,过万年而不化。

我叫雪卿,是雪国不起眼的一片雪融。一日,我在最高的那颗柏树上,见到了一身红衣的女王。她手执长剑,神色凌厉,在花间舞剑。她的身影孤清骄傲,震慑心魄。她日日都来此修炼,我每天都盼着她的身影。年复一年,我成了第一个修成人形的雪族。

族人说我的额间有一道貌美的冰晶,见过的人都很难再移开眸子。那是天底下最纯粹最干净的精魄,一旦沾染凡尘便不再散发光泽,嘱咐我万万不可踏出雪国。他们封我为王,将命运交到我手中。我小心翼翼来到花间,躲在树后偷偷看她,目的只是想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他们叫她,琼华帝姬。从此,我知晓了天家该有的模样。同她相比,我就像毫不起眼的泡沫,根本配不起雪国君王之名。他们劝她要适当休息,保重身体,才能等到慕君。可她只说:“情爱本就无聊,再则师傅已逝,我该以三界为本。”那时的她是那般潇洒,那般光芒四溢。

再后来,他们发现了雪族,雪国迎来灭顶之灾。战神领了三军铁骑踏遍了雪国的每一寸土地,族人被全数抓了去,从此雪花不再有灵,不再有生命,只为四季寒冬而生。

“咦,这有一个人。”他们抓住了我,将我献给了战神,我死也忘不了他的名字,翊圣。

翊圣手持战戟,居高临下,不带丝毫感情吩咐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诛之。”

“且慢。”

这时,她走了进来,阻止了侍卫。

“雪族也有灵性,如何不算生灵?是生灵便是大地之子,父神之后,如何能说杀便杀?”

翊圣拱手作揖:“长公主所言极是,把他放了!”

此后,我便跟着琼华。我成日看着她的一颦一笑,一喜一怒,看着她白天故作潇洒,夜晚却为慕君伤透了心。直到有一日,琼华发现慕君竟是鬼君,便不管不顾的进入了鬼族,被慕君关了一日。那一日里,琼华亲眼目睹慕君与她人苟合,仍能不管不顾的跪在他的脚边,大喊:“我不介意与她们当平妻!只要你肯爱我!”琼华的毫无尊严,让周遭一圈人为之侧目。闻讯赶来的昊月和我就站在她的身后,目睹了这一切。

要知道,当作心间唯一的神祗去仰慕的一个人,突然发现有一天她像狗一样对别人摇尾乞怜,那感觉比她死了还要令人难受。但是我虽然难受,可还是想要帮她。我想让她能回到从前。于是我用雪精魄封了她的一条心脉,只要不再见慕君就不会记得此人。而我因失去了雪精而被打回原形。我并不悔恨,没了爱人之心的她会是最棒的帝君。三界有她镇守,我虽死犹荣。

我不知在碧海里待了多久,身体虽然寒冷,却日复一日好转,直到有一日,我重又有了五识,我飘飘洒洒来到花间,发现了一颗通体幽蓝的灵珠。我饱览古籍,自然知晓那是帝宴的舍利珠,珠子里蕴含了天地间无穷极的力量,只可惜,它是一枚阴珠。食之,将异性为人,化作女儿身。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我吃下阴珠,失去了作为男儿的本身,付出一切只因我相信,琼华将是对得起三界的主神,唯一的帝君,一切会以三界为本。

可是我错了。

山中一日,世上千年。琼华早已不是那个单纯的小公主,她开始滥杀无辜,一统三界,做着同翊圣一样的事。我再见她时,她发现了乱葬岗里的我,我本在一颗牡丹花下,可花族瞬时变成了废墟。她在乱葬岗里笑得痴狂。

“你叫什么名字?”

“……雪卿。”

“雪卿?”琼华思索了半晌,喃喃道:“这名字太男儿气了些,男人不会喜欢的。给你改个名字,叫夜九如何?”

这一句,彻底击碎了我所有的幻想。她根本不记得我,更加不再心系苍生,不再维系三界,她的心思只有情爱。

红尘十丈,剪不断理还乱。

终不若,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