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2)

秦皇 九州月下 3295 字 28天前

那是李信送来的一些秦简,让他没事多看看,免得不小心趟雷,严江却是懒得翻看:“我只是初翻一下,里边规定的比城管还细致,记哪些犯法还不如记哪些不犯法,不说这个了,快吃东西吧。”

猫主怒而绝食,一定要仆人看完秦律。

简直是诽谤,诬告是要同罪的,哪里残暴了,哪里残暴了?

第5章 赚钱

严江说话算话,次日便将说好的钱币给予众士卒工匠,算是报酬。

如此重赏之下,他们修筑地基的速度越加的快了,连他的那用碎石修的房子,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搭起。

唯一能限制他们速度的,就是原料了。

如今的村里相连,只有车马难行的小道,青石得从山上背下,碎石得从河滩捡起,房梁得用旧木,这些都得买回,还有匠人们吃的饭食,都是支出。

他这时发现,钱好像是不太够用了——他给了这里来帮忙的村民麦饭,又让他们去河滩背来碎石,还要求平整土地,加高地基,开挖排水沟渠,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他是有调料,但大部分都是用来作种子,不能动用,钢锭已经给了李信做报酬,自己的那套户外神器“折叠铲、钢丝锯、罗盘手表”都是不能动的,剩下的应急药品也就那么几颗白药了,汗血马的事情听说已经报上去了,李信说应该可以给他表上一功,成为一个有低级爵位的秦朝公民,到时会有金与国做奖励,让他不要急。

严江其实是不急的,只是他看着那些面黄肌瘦的庶民为着一点小小的恩惠努力捣土,汗水湿眼也不敢慢一刻,怕被后边排队的人赶下,看着不到十岁孩子被沉重的背篓压得直不起腰时,便有些不忍了。

他不是那么容易心软的人,从伊朗到印度河,从费尔干到罗布泊,这种情况他看得太多,哪怕在现代社会,偏僻的战乱地区也有辛苦求存的人。那时他无论在非洲拍大猫,还是中东拍兔狲,又或者南美拍蟒蛇时,他都是平静地走过,最多给那些孩子们分一点食物,同行的国外队友也只都说,那些是他们国家的事情。

但这里不一样。

这是他的故土,哪怕时间跳跃了两千年,在重新看到秦长城那一刻,从灵魂里涌出的触动,都让那一路的辛苦与危险化为一个值得。若是什么都不能改变,他为何要回来,安息帝国孔雀王朝甚至迦太基罗马,哪个不能成为他的安身之地?

从现代社会走出的他,原本已把自由民主富足视为理所当然,哪怕只是带来一颗种子,能让故土的人们生活得更好一点,他也会为自己做到的事情骄傲。

所以……所以今天就去打野了,晚上,晚上就不回去了!

严江回到客舍,看着熟睡的大猫头鹰,低头有些心虚地亲了一口,留下一块有字的木板,表示家里要断粮了,晚上要去赚一点钱,肉干在包袱里,有点冷硬你将就一下。

然后就带上装备出门准备大干一场了。

没想到路上被李信小公子缀上,这名年轻人以一种兴奋的语气说看到江兄这模样就像看到我爹准备打仗一样,肯定是去搞事情的,不带上我,那也太不够朋友了。

严江倒是惊奇地看了他一眼,寻思这小子天生就是喜欢贪功冒进的主啊,难怪将来秦国灭燕时能脱离大部队三千轻骑追击千里,从河北打到辽东,生生立下擒燕王大功,功至王候;当然也就更难怪他会把秦王的二十万大军葬送在秦楚之战,被家里拿三代爵位换回小命,回家种田了。

既然如此,就算甩掉他,他怕是也要跟来的,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自己可能就得卷着陛下跑了,便带上吧。

陇西从秦建国起便是流放之地,逃亡的盗匪特别多,山高林密,是大猫的最爱,不少都喂了华南虎,但也有顽强生活下来的,他们聚为群盗,敌进我退,敌来我躲,堪称游击先锋,没事就骚扰落单的村民,毁坏田地,劫掠商队,在郡城的人头个个价值十金以上,人人能换一百石粟米,差不多是三头牛的价格。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于是趁着天色,两个勇夫直入深山。

严江是野外王者,而李信连个青铜都算不上,是个只会跟着喊666的咸鱼,一路光是把走丢的他找回来,就耽搁了他至少半个时辰。

好在这只咸鱼不笨,几乎是天生的战将,只是跟来几个时辰,便基本学会如何在丛林里穿行寻路,看严江追踪的要素,也能说个一二来,至少勉强跟得上,遇到华南大猫林中野猪时也可以灵敏上树,至少不给严江添麻烦。

出呼意料的是,严江并不杀大猫,说这是什么灭绝动物,他有一种药剂也不知是什么配的,撒出去便能惊走这种大猫,还有一只特别肥的大猫一直缀着他们身后,仿佛准备在其中叼走一只,让李信汗毛倒竖,两股战战。

每次看着那只大猫靠近,严江倒一箭射出,阻了对方路途,中间甚至找了偶遇的野猪,被他一箭射入眼睛,然后丢去喂了一只看起来特别肥的大猫,终于让它没再跟来。

山高林大,一路天色渐暗,密林更加危险,不时有虎啸狼嗷,李信走得面有菜色,拿剑的手握得死紧,但没有说一声苦,更没有半点退出的意思。

他们也顺利找到了一处盗匪巢穴,说是巢穴,其实是一个不大的溶洞,周围用草木掩盖着,围绕着一堆细小的烟火,里边的群盗不过八九人,个个长得比隶臣妾还面黄饥瘦,宛如饿殍,远远看去,眼里似乎都有幽幽绿光。

九个人头,九十金,换算下来是四万多钱,怎么都够用大半年了。

严江看了一个方向,开弓拉箭。

他的弓箭学自里海附近的斯基泰弓骑兵,复合弓是安息阿尔沙克一世亲手送的,为他练手的士兵则是从安息到月氏,种类遍及整个丝绸之路,在如今这三十米不到的距离,不敢说百发百中,也是有九成的命中率的。

杀他们,没有一点心里负担,因为他们围绕在一起啃食的,是一具老人骸骨。

言谈之间,他们还在抱怨年轻人跑的和兔子一样快,都得躲着,只能找这些老人,可是肉老骨多,血里也没多少盐味,山里野兽又多,小动物难抓,谷饭又难吃,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哦。

下一秒,铎的一声,说话的盗贼便被一只羽箭穿喉,送他到头。

在盗贼拿起削尖的棍棒冲上来之前,严江反手射出第二只箭,一名盗贼胸口血花一溅应声而倒:“右边两个给你,没问题吧!”

“没问题,我觉得我可以选三个!”李信激动地嗷嗷叫,拔剑就冲了上去。

严江略无语,抬手又是一箭,将最近一人射中胸口,长弓一收,反手就一刀收割了面前又一个人头,侧身一避,把身后的一名盗匪割喉,他的战斗极为狠厉,没有一点迟疑,看得另外名盗匪惊恐无比,转身便逃——这是他们最强的技能,让他们无数次从军队手中逃生。

但严江只是挑眉,心中嗤笑一声,拉开距离的话,这不是给弓兵送人头么。

他再拉一弓,又是一箭射出,立时又倒一人,再开一箭,惨叫喋出,已是清场完毕,这才转头看李信那边。

只见李信已经成功砍翻一名盗匪,正追逐着剩下一个往林中飞奔去,那速度快过兔子,眼看就要失去目标,他还在大喊贼子站住别跑。

严江无语摇摇头,搭弓。

就在这时,一道白光掠过,那盗贼惨叫一声,倒在一丛灌木上。

李信惊呆了。

只见一只有着白毛黑斑的夜枭无声地立在那盗匪的后颈之上,尖锐的利爪深入血肉,此刻正滋滋地冒着血,那眼睛在黑夜里越发黑的恐怖,却是没看李信,而是直直地盯着严江,那眸里是深深的愤怒,仿佛遭到了背叛,让李信都有些恐惧,本能地就让开身体,等严兄自己去抗。

“小陛你醒了,”严江脸上欢喜的表情倒不是伪装,“我正担心你没吃的呢,想着收了人头就快些回去呢,你找来地也太快了。”

猫头鹰怒气勃发,飞上去就落在他肩膀上,它爪子血淋淋地,弄了他一身,脖子三百六十度扭了数次,仿佛在寻找什么出轨证据,怒气越发地深了,但严江却只是柔声安慰:“小陛放心吧,自从有了你,我就没找过别的动物,连阿黄都是你一定要选定当坐骑我才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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