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节(2 / 2)

最后一个使徒 卷土 3800 字 20天前

每每立即欢呼了起来:

“耶!我期待了很久了。”

说完了以后,直接从旁边拽出来了一只巨大的旅行袋子:

“我早就料到这个位面上是没有魔法的,所以次元戒不能随便使用,因此我是有备而来,这一次不将这只袋子装满我绝对不回去!”

她说完这句话以后,旁边忽然传来了“噗通”的一声,然后就是杰特有些夸张的大叫了起来:

“头儿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晕倒了?”

林忍着笑道:

“他没事的,杰特,听我说,女人是个麻烦,而且是大麻烦,所以你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去露台上看看风景,如果有说话的欲望,那么就拿那边的零食把嘴堵上。”

“……”

……

一个小时以后。

杜瑜琦已经是带着林,夕,每每,杰特在街上晃悠了。本来杜瑜琦还担心语言不通的问题,不过契约之神这边是有办法搞定的,一个神圣克朗就可以获得永久性的“通晓语言”的能力,林等人早就成功购买了。

当然,在逛街之前一干人都换上了适合地球风格的衣服,至于杰特被每每施展了一个伪装术,值得一提的是,每每说施展伪装术的时候最好有个参照物,杜瑜琦想了想,便带她来到了林的房间。

之前住在林房间的那哥们是个nba的铁粉,所以房间墙壁上面乃是贴满了nba球星的海报,最后,每每从墙壁上面的海报里面选了一个她认为最接近杰特长相的……那就是将头发染成彩虹色,戴着鼻环,身上密布纹身的罗德曼。

值得一提的是,每每施展的魔法伪装术只是阉割版,因为地球上几乎是感应不到任何的魔力,所以每每只能省着点用,施展出来的伪装术严格的说起来,就相当于是深度化妆而已,只是将杰特身上哥布林的特征掩盖了,然后略带修饰,和杰特本来的样子还是有七八成类似的。

而被伪装术覆盖的杰特在外人看来,还真的有几分罗德曼的神韵了,尤其是杰特浑身上下都是腱子肉,算是个肌肉棒子,因此更像是cos巅峰时期的大虫,走在街头回头率极高。

杜瑜琦本来想要带一干人去欢乐谷转转,顺带蒙混过关,然而夕的记忆力很好,上了出租车以后,就直接对着司机报出来了市中心的地名,然后一下车之后就拉着每每直奔奢侈品聚堆的那座双子大厦……当然,顺带还对杜瑜琦伸出了手,夕大师严厉的目光让杜瑜琦老老实实的将自己的信用卡交了出来,当然还有密码。

接下来杜瑜琦长叹一声,便带着林和杰特两人去撸串了,当然也顺带让他们挑了些衣服换洗,烤肉这种东西虽然堪称是跨越位面的大众食品,但是冰啤这种烤肉的最佳拍档却是地球独有的,杰特一个人就喝了五扎冰冻黑啤,依然意犹未尽,这厮的最爱是鸡翅膀,鸡皮,鸡脚筋,鸡脖子……面前的骨头堆积如山,林则更喜欢牛舌一点,认为将切得薄薄的牛舌烤到七分熟,那种脆脆的口感非常符合他的口味。

等到撸完串以后,杰特就说要不要去找夕她们汇合了,可是杜瑜琦此时看着手机上发送过来的那一长串密密麻麻的扣款通知后,便无奈苦笑摇头,说是还早得很,她们现在估计还十分兴奋,现在过去的话,只会沦落到拎包工的下场。

接着杜瑜琦想了想,便忽然想起来了一件事,便带着杰特和林两人去逛手机超市了,这玩意儿虽然在阿拉德大陆上没有用处,但是在地球上却是相当好用的。

杰特和林两人在阿拉德大陆上也是见过类似功效的东西,不过更近似于通话器或者说是步话机的形式,因为其设计理念是在战争上使用,所以笨重,厚实,但是非常耐用,与地球上主打轻,薄,美观,人机交互的功能完全背道而驰,因此对杜瑜琦的提议很感兴趣。

三个男人逛街,买东西肯定是爽快无比的,出人意料的是,林和杰特两人都没有选择风靡一时的水果机,杰特看中的是三星s8,而林则是要了华为p10,并且还指定要了非常风骚的鲜红色,两人上卡入网以后,在杜瑜琦的指点下弄明白了基本功能,很快就加入了低头族的一份子。

最后等到一干人汇合以后,夕和每每自然是大包小包的走了出来,不过她们两人体力可以说是好到爆,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提不动,逛累了的感觉,见到了林和杰特的新手机以后,两女眼前一亮,顿时就强烈要求去买手机,等到这一切弄完,天都已经直接黑了下来。

回家将购买来的东西放好以后,杜瑜琦便带着一群人去酒吧玩儿,林在这种环境下表现出来了如鱼得水一般的适应,根据他的说法,直接将酒吧这种地方当成交际舞会就好了。

林本来就高大英俊,还受到过王室的严格利益训练,举手投足当中都流露出来了一种高贵范儿,他此时穿的是白天自己挑选的休闲装,明明浑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都没有五百块,却已经感觉比那些时装发布会上的男模更有feeling。

这其实也很正常了,根据林的说法,他是从小就被宫廷教师开始培养,每一个动作都是千锤百炼,被调教了无数次,甚至微笑时候脸上肌肉牵扯的幅度,也是要对着镜子揣摩几个月,这样的话才会更有亲和力,杜瑜琦忽然想起来了前几年很火的一个影星立威廉,此时他觉得巅峰期立威廉就是林的穷人版。

此时杰特看了一会儿酒吧里面的乐队表演之后,就告诉杜瑜琦,阿拉德大陆上有一种乐器叫做“焦惹朵”,便和这地球上面的吉他很类似,而林更是直接,在台下观察了一会儿之后,趁着上面有个妹子在唱亲密爱人这种慢歌,就递了一百块给旁边的吉他手,然后拿过吉他来把玩试弹了一番,十几分钟以后就玩得很溜了。

紧接着,林发觉酒吧当中的表演席上没有了人,而音箱里面则是开始放歌,就抱着吉他问杜瑜琦可以上去唱吗?

杜瑜琦便丢了一百块小费给酒保,问他自己的朋友可以上去表演吗?酒保便说非常欢迎,林就兴致勃勃的站了起来,又对杰特耳语了几句,杰特便在桌子上插着的鲜花上摘了一片叶子,一起上去做了个叶笛给他伴奏——值得一提的是,杰特的叶笛本来的用处,是吹奏出来一种奇特的鸣叫声,这种鸣叫声类似于蓝翼龙求偶时候的叫声,进而引诱来猎物进行捕捉的……

第十八章 林的另一面

其实的林的吉他弹奏其实很是有些生涩问题的,但关键是他表演的内容就很值得一提了,乃是用一种神秘语言演唱的小调,听起来既有几分美国乡村音乐的流畅,因为语言的缘故,又有几分神秘的异国风情,外加杰特的叶笛,就平添了几分苏格兰风笛的那种长长忧伤,这几种风格混合在一起,真的就令人有着欲罢不能的感觉。

因此,林唱到一大半的时候,就有喝醉了的女孩嗨了起来,直接将上衣脱了在头顶挥舞,只穿着文胸开始尖叫,然后又有人直接在旁边点一百支玫瑰花送上台去……

林看得出来,很是喜欢这种出风头的场合,面对下面汹涌的“再来一个”的尖叫声,他很是得体的微笑着,站起来挥挥手,然后在麦克风里面说:

“谢谢大家喜欢我的音乐,老板,请在场的所有朋友都送一杯麦酒,哦不对,一瓶啤酒,算在我的账上,下面一曲天空之海的风,希望大家能喜欢。”

……

结果林这一唱就是六首歌,一个小时,一直都唱到累了才下来,手指甚至都因为拨吉他的弦而伤掉了,但看他满脸笑容,大口喝酒十分开心的模样,与战斗时候那个冷静睿智,不苟言笑,沉稳无比的模样真的是截然不同,让杜瑜琦和夕,每每都大吃一惊。

林刚刚还没坐稳,跑过来敬酒的人就络绎不绝,有来赞叹唱得好的,有来询问林唱的歌在哪里可以找到,当然最多的还是妹子来求交往的,没办法,对于普通的妹子来说,林身上的那种根本无法模仿的王室尊贵的气质那是非常充满诱惑的,更何况林的颜值还非常高啊!

这时候,才接触手机不到三个小时的林就已经开始很娴熟的翻出微信的二维码,然后开始加起妹子好友来,让人着实在心中感慨林的适应力非常强大啊。

等到打发掉加完好友的那十几个妹子,林才一面很开心的喝着酒,一面兴奋告诉杜瑜琦他们,说自己从小的梦想就是做一名四处旅行的吟游诗人,为此还特地耗费了不少的精力在弹唱方面,然而在阿拉德大陆上却没可能做到这一点,因为第一是事情太多,第二是自己弹唱的技艺在酒馆里面不入流,没人欣赏,没想到今天在这边圆梦了。

这时候旁边坐下来了一个身穿红衣服的大叔,还戴着一顶草帽,虽然天黑了脸上居然还有一副墨镜,这大叔笑呵呵的自我介绍,说自己是这家店的老板,然后就和林聊起先前的表演来,很好奇询问林之前唱的这些歌是哪里来的,不仅仅调子十分陌生,就连语言也没有听过。

关于这个问题,林在唱歌的时候其实杜瑜琦就有考虑过了,并且在微信上面有发信息给林,告诉他标准答案,林便告诉这位大叔,自己乃是混血儿,少年时期曾经随着父亲在世界各地游历,在冰岛的哈夫纳夫约杜尔的乡下居住过一段时间。

在这时候林就遇到当地的土著居民,乃是毛利人的分支,自称为阿尔庭人,这些阿尔庭人的聚居点乃是一个大概五六十人的小村落,其流传了几百年的古老传统在现代的科技冲击下即将分析崩溃,老人们只能用悲哀的眼神看着自己的下一代迅速摈弃掉传统,然后惆怅老去。

在这种情况下,当老人们发觉林对他们的歌谣很感兴趣之后,就倾囊相授,林恰好在语言天赋上也很厉害,因此只用了两年便将他们的这种濒临消亡的语言学会,并且掌握了他们的这些传承了几百年的语言和歌谣。

听到了林这么说,这酒吧老板一拍大腿,眼中精光四射,哈哈大笑道:

“太棒了,太棒了,真没想到这背后还有如此美妙的故事,这样的话,炒作起来就不要太容易,小伙子,来我的酒吧做驻唱歌手吧,我给你每天晚上一千块的底薪,客人的打赏我们八二开,我就只收个成本价。”

这酒吧老板的开价确实是很有诚意的了,普通的串场歌手来唱两个小时,只能拿四百块,要能够唱英文歌,善于活跃气氛的,才能拿到七八百,而客人的打赏分为三种,直接给小费,送玫瑰,送酒。

玫瑰和酒都要在酒吧里面买,玫瑰十块钱一朵,酒则是轩尼斯,两千块一瓶,这些送的礼物歌手肯定不会带走,实际上客人是拿了真金白银出来的,这笔钱通常都是四六开,歌手四,老板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