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念棠记得,从她有记忆开始,她的身边就跟着一个顾宸。
小的时候,她很粘顾宸,从刚学会走路开始,她就总是缠着顾宸,把顾宸从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给变成了一个小小奶爸。
幸好,小小奶爸从未嫌弃过她。
顾宸长她六岁,她还在摇摇晃晃走路的时候,他已经成了一个小哥哥,与她站在一起,硬是高出了几个头。
每一次,她都用小小的手握住他,而当她仰起头看着他时,觉得这个大哥哥真的很厉害很高大骋。
彼时,他们仍住在以前的大院里,还没有搬回半山腰的老宅。
年小的洛念棠说起话来带着一种女娃特有的糯音,听起来是可爱极了,特别是她绑着辫子穿着公主装的模样,光是这么站在那里,就让周围邻居想要上前去掐掐她的小脸蛋奥。
只要每到这种时候,顾宸就像是护犊子一样将她护在身后。而洛念棠会仰着头迷惘地看着他,一脸懵懂无知的模样。
时间久了,大院里的人都知道,洛家的养子常年后头跟着小尾巴。
以至于到了后来,当大伙看见顾宸一个人走在街上,都会忍不住问他,怎么只有他一个人?
顾宸性子自小就比较沉稳寡言,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是洛老爷子从孤儿院带回来的孩子,所以便很是早熟。
那个时候,大院里热闹得很,几乎是每户人家都会有小孩子,而这些小孩子由于住得近,也会聚在一起玩。当然,顾宸和洛念棠也不例外。
因此,顾宸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就是裴聿。
裴聿是裴家的独子,小小的孩子,被家人捧在手心里宠着,自然也就不让他受半点的委屈。两个孩子皆是同年,若是论实在年龄,倒是顾宸大了几个月。
裴聿当然是不忿,想想两人都是同年的,为什么他却一副年少老成的模样?
心里一个不痛快,便与顾宸杠上了。
而身为顾宸的小尾巴,洛念棠自然也没少被裴聿嫌弃。
刚开始的时候还好,久而久之,就连懵懂的洛念棠也意识到了裴聿的坏心,每一次,这个不可一世的小屁孩都会指着她哈哈大笑,说她是顾宸的跟屁虫云云的。顾宸理所当然会与他对骂,而他与裴聿的情谊,就是在对骂以及打架中渐渐深厚的。
洛念棠和裴聿算不上朋友,但是,洛念棠给裴聿的印象却尤为深刻。
裴聿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某一次他取笑她时,这个以往安静得像空气的小小女娃竟然突然朝他冲了过来,张嘴就是一口咬住了他的手指。
都说十指连心,那种痛便更是如同蚀骨一般。
当时,别说是他了,就连顾宸也被吓蒙了,劝了好一会儿,这女娃才肯松口。
之后,裴聿便没敢像以前那样欺负洛念棠了。
裴聿清楚地记得,当他捧着手在那想要大哭的时候,顾宸老成地摸了摸洛念棠的头,脸上露出了一抹半是宠溺半是责备的浅笑。
而他所说的话,直教裴聿险些吐血身亡。
“棠棠,以后可不能这样乱咬人。如果被传染了病怎么办?如果生气,咱们也用不着自己来,下回,咱们养只狗,然后直接放狗去咬。这样既能泄愤,又能观赏别人被狗追着满街跑的狼狈模样,岂不是更妙?”
由此可见,腹黑这东西,是与生俱来的。
裴聿深深地体会到,这两个人,当真是惹不得啊!
身为小尾巴,洛念棠向来都是将顾宸的话当作是至理名言。所以,那事过去没多久,洛念棠便拉着奶奶上街,买了一只狗回来,为下次放狗去咬裴聿而作准备。
当然,这是裴聿是不知道的,如果他知道,肯定会毫不犹豫远离这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