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子里静静躺着的,是一把枪,美国m1911短把手枪,枪柄的位置,是一个篆体的“陆”,这是爱好书法的云哥,当初亲自用刻刀雕上的。甚至如何使用,都是云哥手把手传授给他的。
只是……这本来应该遗落在异世峻海王那里的物件,怎么又回到了云哥的手里?
一瞬间,浑身的血液都凝结在了一起。难道云哥真的是……
木盒子里还有一样东西,是一个信封,信封了除了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外,还有一页信纸。
陆永浩拿起了那张照片,照片里是一个穿着简单的衬衫长裤的男人,虽然头发已经起了大片的灰白,可是眉眼间依然透着一种华丽逼人的帅气,他的身边坐着一个男孩,看起来十四五岁的样子,一脸的别扭,像刚从沙包里倒出来的,皮青脸肿的熊样,看起来刚挨过揍的德行。
这是什么时候照的?哦,想起来了,那是陆哥刚刚把他救出来的时候,亲眼见到妹妹惨死的情景,让他在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脾气也是异常的乖张暴戾。
可是日理万机的云哥,仿佛是闲散得无聊似的,整天陪在他的身旁,也不说话,就是拉着他饮茶、写毛笔大字。
这么老年气息浓郁的消遣,陆永浩当然受不了了。有一次居然不懂事地冲着云哥发脾气,把他饮茶的茶盘掀翻了。
云哥也没有责骂他,只是亲自弯下腰将地上的碎片一块块地捡起来。然后拿出了药水,温和地问他,方才有没有烫伤手?
云本初是什么人?他就算是个街头小混混也知道云本初的大名,那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活阎王,在年仅20岁的时候,就整合了本地的几股势力,成为东英会的龙头。
他也见过云本初杀人的样子,气定神闲,可下手却透着让人不寒而栗的狠劲儿。这样的一个人,会温和地替一个少年涂抹药水,简直是恶虎露出獠牙,伸着舌头温柔地舔舐着小兔子,让人大跌眼镜。
所以,刚摔完茶盘子便有点后怕的陆永浩真是有点起鸡皮疙瘩,一脸警惕地看着云哥替他抹完了药后,再看着他吩咐人又重新端来新的茶盘,茶室里接着水雾缭绕。
饮完了茶,云哥带着陆永浩来到了外来人口聚集的黑巷,那里一个跟他妹妹差不多大的女孩正被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扯了进来,一个女人在巷子外本人按着大声地嘶吼。
听那意思,好像是女人欠了债,不但要卖肉偿还,连她的女儿也难逃当雏妓的命运。
陆永浩听着那声声尖利的惨叫,拎着一块板砖就上去了,没几下,就让几个五大三粗,明显是练家子的男人反轮在了地上。
正被踹脸的时候,云哥慢慢悠悠地走过来,将扑过来的几个男人卸下了胳膊,砸断腿后,按在地上,隔开了喉咙后,慢慢地放血,那些男人只能一动不动地躺在血泊里,惊恐地看着自己的血像喷泉似的涌了出去……
“这么弱的你,就算再给你一次机会,你的妹妹还是一样的下场,与其自暴自弃,不如振作起来,活得像个男人一样努力把自己变强。”
正是云哥的那番话,让自己醍醐灌。
那天,云哥拉着被揍得鼻青脸肿的自己拍了这张照片,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如果过个十年,你打不赢我,那我就把这张照片打印成海报,贴满大街小巷,让大家看看你这个熊样子。”
没想到这张照片居然保存到现在?陆永浩一时间百感交集,再展开那封信,信里是他熟悉的毛笔字体,可只有一个街口的名字,便再无其他。
一时间这段乱麻也想不清楚,陆永浩攥着信想了许久,还是决定去这条街看一看。
不为别的,因为只为了照片里那个温文尔雅的男人,那是云哥!
不过下山前,他得收拾一下自己,他指使着于老六拿来刮胡刀,将自己这一脑袋的红毛剃掉,剃完后一脖子的头发茬子,就光着膀子钻到厕所里接盆水冲一冲,出来时,看见于老六在那探头探脑的,一脸的不自在,就问他怎么了?
“陆哥,你这身皮肤也太……太嫩了,刚才我抱着你的时候都觉得手发滑……”
没眼色的东西!陆永浩想起自己当初糟的的那份罪,黑着脸说:“要不你好好摸一摸,过过手瘾?”
于老六还真上手去摸了:“哎我去!老滑了……”
那天晚上,看在于老六淘了这就久的下水道的份儿上,陆永浩只是拽着皮裤带抽得他满屋子乱窜,然后俩难兄难弟收拾收拾东西,便下山了。
这里地势偏僻,没有车,但是于老六在路旁的树林子里推出了一辆破旧的摩托车,据说是花二百块钱在旧货市场淘来的。
小破摩托一路上吐着黑烟儿载着两个人下了山。
信里提到的那一条街,在老城区的商业街里。虽然是晚上,却依旧热闹非凡。到处是临街的居民楼改建的门面,卖小商品和炸糕臭豆的铺子挨挨挤挤,还有些旅店,眼镜店的招牌,悬在熙攘的行人头上摇摇欲坠。
在这条街上想要找人,真有点吃力。陆永浩皱着眉抬头向四处张望。
突然,他的目光顿住了。在一片破烂不堪的招牌中,一块崭新的木质牌匾特别醒目,它挂在一个三层小楼的门口,也看不出是卖什么的,上面只是印着两个醒目的大字——贝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