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在我老家。”
“divorcewidow ?”(离婚还是寡妇?)
“都不是,他们都很好。”
“大牛?”
“daniel,他的名字。”
“他有中文名字吗?”
“原本他爸爸只想管他叫大牛,不过,后来,他爸爸还是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正则。”
正则,出自《离骚》:“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arthur不说话,从吸管中吸了几口橙子味道的冰沙。
“那么,你丈夫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是个好人吗?”
好人,……,勋世奉。
alice忽然想起来一个经典笑话。如果有一天勋先生下葬了,有人树一块墓碑,上面写着——arthur hsun,一个好人。
那么,肯定有人以为,这块墓地埋葬了两个棺材,——好人,与勋世奉。
呃。
她想,她应该就是那个好人。
“不算是。”alice认真的想了想回答。
“那么他是个好丈夫吗?”
“以后也许是,现在还不算。”
“你为什么会同他结婚?”
“我爱他。”
arthur很认真的说,“爱情是一场狂热的疾病,会被治愈,会消散。”
alice,“……”
呃。
少年,希望你以后能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每一个字。
“好了。”arthur跳过这个话题,“我说过这么多,有没有足够的理由让你和我一起逛逛纽约?”
其实,她对这个城市并不陌生。
她同勋先生结婚之后就搬来这里,但是大部分时间她都居住在alice mansion里面,那里像一个独立的王国,隔绝了她同这个真实的世界。
20世纪90年代初的纽约,是很多江湖大佬心目中的青春。
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有叱咤风云,他们很多人只是在美帝的穷学生,一面啃着面包艰苦的读书,一面骑着自行车满街道的送披萨。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种语句会在2年后广泛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