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之前,留下了一支录音笔,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弄来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用的,里边有这样一段话。
“这些年来,我每个晚上都做着噩梦。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个农村小男孩,因为爷爷奶奶不肯给他吃还没做熟的肉,就发狂杀死了他的爷爷奶奶。他挥舞着手中的柴刀,眼里全是血红的鲜血。
好在到了白天,我又变回了优雅而富有学识的我。我博览群书,获得了世界top1学校的offer,我怎么可能是那个又脏又臭还满手鲜血的小屁孩?
人有所为,有所不为,就算我想杀人,也不会把自己变得如此狼狈。我会趁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用枕头捂住他们的口鼻,这样一来,看起来就像自然死亡一样。
赵滂海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和我一样出生名门,被迫来到了医院。我们俩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但是人总是会变的,他离开我太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样,久到我接受了新的朋友。
我背叛了滂海,我没忍住,把他之前告诉我的秘密说出去了。昨天晚上,滂海来找我了,但是他没有怪我,他一直把我当做是最好的朋友。
反正我在这个世界也待厌了,那些医生表面上很尊重我的想法,背地里却都称呼我为‘那个疯子’。不过我也不在意,他们得益于每天对我的心灵疏导,但实际上从未走进过我的世界。
特别是那个让我背叛了滂海的警察,他只是时间久了让我误以为他变成了我的朋友而已。这个狡猾的家伙!算了,滂海也没有怪我。再见吧,愚蠢的世界!再见吧,愚蠢的医院!我终于要摆脱你们了!”
他当了大半辈子的“富家精英”,却连亲手写一封遗书都做不到,用一支录音笔记录下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语言。
录音被发现之后,大家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能够形容自己的心情。
这名精神病患者用大半生让自己活成了另一个人,完全否认了自己的过去。在临死之前,却给出了重要的线索。不过如果他一直保守秘密,或许也不会选择自杀。
这个案子的情况夺得了各大新闻的头条,无论是网上新闻还是传统纸媒,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它的消息。
“等等,你们有没有感觉这个案子和有本里的案子非常像?”
“我似乎知道楼上说的是哪本……”
“那位似乎一年都没动笔了吧?全心全意准备高考去了?”
“楼上你out了,他前段时间才在微博上更新了一篇随笔,意气风发不减当年。”
“神特么一篇随笔,劳资上了你的当!这么特么是随笔吗?写得这么好,怎么可能是随手写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