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双丝国有个来历,第一任双丝王,乃是一条蚕精,当地有个采桑女叫桑丝的,采野桑时发现了它,带回家喂养,双丝王即不吐丝,也不肯结茧,桑丝却一直喂着它,不肯丢弃,如此数年,双丝王得了人气,终修成人身,便娶了桑丝,生下的后代,银发金晴,外形俊美,也没有尾巴,与一般的兽人大不相同,只是有一个毛病,象蚕一样要脱皮,每年春季脱一次皮,丝人脱下的皮用来蒙鼓乃是极品,不过丝人对自己脱下的皮极为珍惜,都是细细收藏,死后带入棺中,少有出卖的,所以丝皮鼓千金难求。
越近城池,丝人越多,果然个个金晴银发,面貌俊美,竟少见有特别丑陋的,不过丝人个子都不很高大,和吴不赊一样中等身材的居多,当然也有高大的,极少。
最让吴不赊惊异的,是丝人穿得都很漂亮,即便是穷人,明明脸有菜色,身上却也是一身鲜亮的绸衫,这么华美的绸衫,说老实话,吴不赊在东镇开店的时候也就只有一两件,要过年过节才穿,平时是不穿的,若只看穿着,这里最穷的人都比他富得多,问象斧才知道,做为蚕的后代,丝人对丝绸有着一种几近病态的偏爱,这里家家养蚕,户户纺绸,丝绸在双丝国,实是最常见的一样东西,不论贫富都穿绸,因为除了绸衫,没有其它衣服可以穿。
“老天爷,要是把双丝国的丝绸贩去人界,那就发天财了。”吴不赊啧啧惊叹,突然眼光被一个变戏法的丝人吸引住了。
这人二十来岁年纪,单单瘦瘦,个头比吴不赊还要矮半个头,眉眼不是很英俊,却活泼泼的十分灵动,他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绸袍,双手飞快的动着,不时的变一样东西出来,嘴巴也特别活泛:“这位客官想要变什么?镯子,您看好了,变,这不就出来了,有玉的有裴翠的,您想要哪个?什么,那位客官,您说要什么?戒指,能变,您看好了,变。”
随着话声,各种各样的东西在这人手上时现时灭,快得异乎寻常,让人眼花缭乱。吴不赊能感应得出,这人身上有点儿玄功,但这人变东西,绝对不是用的玄功,就是手快。
这人的戏法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也吸引了象斧,看得有趣,哈哈大笑,他笑声象打雷,再加上山一样的身材和门板一样的斧头,边上围观的丝人纷纷走避,没了看客就没了生意,那丝人瞟了一眼象斧,眉头一皱,象斧却没在意,反而凑过去,道:“真的什么都能变吗?”
“你想要变什么?”这丝人语气淡淡的,也不看象斧,只是把手里的东西变来变去,戒指突然变成枝笔,笔一弯,变成只青蛙,青蛙呱呱两声,突然变成了一朵花。
象斧牛眼瞪得溜圆,几乎贴到了那丝人的手上,却还是没看清那丝人到底是怎么变的,嘴中啧啧有声:“还真是奇了怪,到底怎么变出来的,本公子还真就不信了。”突地把肩头的巨斧往那丝人面前一伸:“走这半天,肚子也饿了,你把这斧头给本公子变成只鸡腿来看看。”